食品安全,心平氣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比泰山更重要希望廣大群眾提高安全意識防范安全風險不吃來源不明的材料2022年3月22日,根據群眾反映的線索,縣商務局、縣市場監(jiān)督局對城關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華縣城關分局進行聯合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該單位藏匿在汽車修理廠的院子里在北環(huán)。
聯合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運營商傅某利用“撬裝”裝置銷售“新能源”車用燃料,另外,2噸“新能源”燃料已銷售完畢。傅先生未提供產品的批次合格證和采購發(fā)票。檢查人員還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了詳細檢查,并對產品標識進行了檢查。
嚴格防止濫用酒精燃料我們建議加強乙醇燃料的采購、運輸和儲存管理。通過正規(guī)渠道購買酒精燃料,并索取并保存相關文件和憑證。酒精燃料的運輸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要求運輸。儲存時,要做好“酒精性燃料、禁止進食”等醒目標識,并專人單管理、存放、遠離火源;嚴禁與食品(含白酒)、食品成分、消毒劑酒精等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