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廢物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運輸、儲存等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性、放射性等性質。隨著化學工業(yè)和石油化學工業(yè)的發(fā)展,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不斷問世,由此也產生了不少危險化學品廢物。因各種原因所引起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具有偶然性大、往往引起大量人員傷亡或造成的財產損失或環(huán)境危害的特點,給生態(tài)環(huán)境和人類生存帶來了的威脅。同時,隨著我國經濟持續(xù)快速發(fā)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安全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顯得更加迫切,而安全處理處置是消除其危害性的途徑。
廢液處理包括廢液焚燒、有機廢液處理或有機工業(yè)廢液處理,又稱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
處理方法有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三種?;瘜W處理法一般也會與物理過程相結合,又稱為物理化學處理法。
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tài)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在化學處理法中,以投加藥劑產生化學反應為基礎的處理單元是:混凝、中和、氧化還原等;而以傳質作用為基礎的處理單元則有:萃取、汽提、吹脫、吸附、離子交換以及電滲析和反滲透等。后兩種處理單元又合稱為膜分離技術。其中運用傳質作用的處理單元既具有化學作用,又有與之相關的物理作用,所以也可從化學處理法中分出來,成為另一類處理方法,稱為物理化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