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備產品設計開發(fā)的人員,并且有完整的 A 級鍋爐產品設計經驗,包括結構設計、強度計算、熱力計算、水動力計算等能力;
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鍋筒、膜式壁、蛇形管及集箱制造設備,應當滿足本附件 B1.2.1.3 條的相應要求。鍋爐范圍內管道制造設備,應當包括切割設備、彎管設備、坡口加工設備,氬弧
焊、埋弧自動焊、焊條電弧焊焊接設備,以及在線預熱等設備,滿足制造需要的熱處理爐(外委的不要求)。
試安裝工程的設計和受壓元件制造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試安裝工程應當經耐壓試驗、總體驗收合格。試安裝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試安裝過程應當接受監(jiān)督檢驗。
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條件的通用條件是所有壓力管道元件產品(包含無縫鋼管,閥門等)的前期條件,看完這個條件要求后,在結合各個產品的專項條件去準備取證條件.
質量控制系統(tǒng)責任人員
制造單位應當按照申請許可產品質量控制要求配備質量控制系統(tǒng)責任人員,質量控制系統(tǒng)責任人員由具有相應能力或者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擔任,并且對質量工程師負責。
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tǒng)責任人員應當具備特種設備無損檢測Ⅱ級-資-格-。
無損檢測人員
自行進行的無損檢測項目,制造單位配備相應檢測項目的無損檢測Ⅱ級人員各不少于 2 人,專項條件有規(guī)定的按照專項條件要求。